黑餐烹字[2014]03号
关于培训省级餐饮业评委的通知
各市(地)餐饮烹饪行业协会、餐饮企业、相关人员:
为加强省级餐饮业评委队伍建设,为餐饮业各级赛事输送一支合格的评委队伍,同时也为全国餐饮业评委队伍建设储备人才,省协会根据近年来评委队伍情况,经研究,决定举办省级餐饮业评委培训班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条件
1、热爱烹饪事业,思想作风正派,办事客观公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熟悉并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能力,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。
3、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适于评判工作需要的文字编写能力。
4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,从事烹饪专业15年以上的现职工作人员,身体健康,能独立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。
5、参加评委培训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①全国烹饪技能竞赛奖牌获得者;
②省级烹饪技能竞赛金银牌获得者;
③省级烹饪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;
④在大型餐饮店担任厨师长工作五年以上者;
⑤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职称
二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本期省级餐饮业评委培训班拟于2014年4月底举办。培训地点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旅游烹饪学院实训楼。
三、具体事项
1、报名时间于2014年4月20日截止
2、报名人员请填写《省级餐饮业评委培训班报名表》,连同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学历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递交至黑龙江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秘书处。
3、报名时请携带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
四、收费标准
省级餐饮业评委培训费为1200元/人(含资料费、授课费、场地费、证书费),食宿自理,请于报名时缴纳。
五、联系方式:
黑龙江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秘书处
地 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69号(春天宾馆楼上)617室
电 话:0451-53641816 53603262
传 真:0451-53641816
网 站:www.hljcypr.com
联系人:张恩志 白 旭 祝天婵
黑龙江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
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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