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地)烹饪协会、团体会员单位、个人会员、餐饮企业:
为繁荣我省餐饮市场,深化烹饪理论、龙江菜理论研究,弘扬龙江餐饮文化,培养企业人才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竞争力,配合政府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工作,同时,也为鼓励全省餐饮业技艺精湛、职业操守良好、理论知识深厚的烹饪(服务)专业人员,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拟定于2012年8月启动烹饪(服务)大师、烹饪(服务)名师的认定程序。
一、申报条件
凡符合《黑龙江省烹饪名师评定标准》、《黑龙江省烹饪大
师评定标准》、《黑龙江省餐饮服务名师评定标准》、《黑龙江省餐饮服务大师评定标准》条件者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凡申报人员均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证件复印件。
2、申报人整理好相关文件后,由所在企业推荐(中省直所属企业可直接报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),各市(地)企业经所属市(地)烹饪协会盖章后,上报省餐饮行业协会。
3、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12年9月10日
4、评定时间
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0月10日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451-53641816
联系人:张恩志 祝天婵
通讯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69号617室
附件
1、《黑龙江省烹饪名师评定标准》
2、《黑龙江省烹饪大师评定标准》
3、《黑龙江省餐饮服务名师评定标准》
4、《黑龙江省餐饮服务大师评定标准》
黑龙江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
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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